※這張紙也太陽春了吧!!半張A4紙的列印!!
※就是這張紙,從8月申請到2月最後一天才知道,真是讓我等到花兒也謝了的一個證啊!!
接下來,就是到日本交流協會申請簽證啦!!!申請簽證時要帶:
1.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:正本,正反兩面之影印本。
2.護照正本:六個月以上效期。
3.中華民國身份證:正本,正反兩面之影印本。
4.大頭照:2吋一張。
5.簽證申請書:在家先填好(因為有地址等資料要填)。
6.新台幣900元:領證時付清。
過兩天就要去位在慶城街的日本交流協會辨理啦,希望一切能順利咧。慶城街,好久沒有回去的地方;之前公司在敦化北路與民生東路的交叉口,在那裡過了近1年,也在慶城街的咖啡廳打工,不知道大家是不是都很好呢?我的夢想就要達成囉!!大家都要努力唷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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